长春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,是一家拥有六个子公司的大型民营企业,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,在敬业求实的氛围中,高科的经营范围从最开始的贸易拓展到实业、信息、工程产业等领域。 |
关于做好今冬城市供热工作确保冬季采暖的通知吉建办[2010]69号 各市州、县(市)建委(建设局)、公用局、房地局、行政执法局,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: 为做好城市供热工作,保障供热平稳运行,确保群众冬季采暖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提高认识,切实增强做好供热工作的责任感 做好城市供热工作,推进“暖房子”工程顺利实施,确保群众冬季采暖,是解决民生问题、保障群众利益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节能减排、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。各级供热主管部门、各供热企业要从讲政治、保民生、促和谐、顾大局的高度,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供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吸取去年冷冬的经验教训,加强调查研究,制定有效措施,早谋划、早行动、早落实,防患于未然,确保冬季供热正常启动、安全稳定运行。 二、确保城市供热平稳运行 (一)建立城市供热用煤保障机制。 加大调煤力度。要协调指导供热企业,派出精干力量,到相应产煤地采购,争取多采购、多运输、多储煤。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,就近就便协调煤炭采购,科学配置煤炭资源,供热用煤要优于生产用煤,保证长期稳定供应。 (二)建立城市供热应急预警保障机制。 一是建立供热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应急处理机制。供热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。要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、设备和物资,做到人员队伍、机具设备、技术方案三到位,加强应急模拟演练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,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,避免事故发生。 二是建立供热用煤应急保障机制。供热企业要制定燃料供应应急预案,加强燃料调配和应急储备,确保供热用煤供应。 三是供热企业要制定并完善极端寒冷、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及断水、断电情况下的应急预案,遇有极端天气和断水断电等情况出现,确保及时有效启动,保证正常供热。 (三) 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,加快供热计量方式改革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城镇职工采暖费补贴改革。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建设部等八部委《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推进吉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施意见》,加大改革力度,执行“暗补”变为“明补”政策不得松动。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供热信访工作,对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要认真解决,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。 二是加快供热计量方式改革。认真贯彻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实施供热计量,提高供热系统运转效率,节约热能,降低成本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,必须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、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。加快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。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供热节能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和新设备,限制和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、工艺、材料和设备。 三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 (一)改进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。供热企业必须强化管理,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如供热系统运行前须仔细检查供热管道、管网外保温有无破损和保持室内外开关阀门及仪表的良好工作状态,定期检查是否有热流失和管网堵塞现象,确保供热系统高效运转。根据实际情况,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,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,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、创造性、责任感。狠抓岗位培训,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。 (二)大力开展供热节能技术改造。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耗能的供热设备,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,对供热设施进行技术改造,提高供热系统能源利用效率。结合我省的“暖房子”工程,对使用期限较长的旧有供热管网,要制订节能改造计划,确保及时改造。 (三)提高供热服务水平。供热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,严格遵照国家、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向用户供热,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符合要求。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开通服务热线并坚持24小时值守,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。供热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,严格规范供热服务行为。对群众不满意率高、服务质量差的供热企业,要坚决取消其供热经营资质,并同时给予严厉制裁。 四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实行供热责任制 供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、很有影响力的公益性事业,事关全局,事关民生,事关社会和谐稳定。做好城市供热工作、确保群众冬季采暖,是一项重要职责,必须实行负责制。各级供热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供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。要逐级建立领导责任制,明确责任,对于因领导或工作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要认真履行职责,密切配合,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城市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,促进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 |